• 全国
    [切换]
  • 400-818-0011 是金子必会发光

    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机构

    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>教育新闻 >

    解放军士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可获不低于学费50%的补助

       发布时间:2012-11-27 11:24:28
    分享:

    日前,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发《关于建立士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费补助制度的通知》,对参加远程网络教育、自学考试、函授等经国家或...

          日前,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发《关于建立士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费补助制度的通知》,对参加远程网络教育、自学考试、函授等经国家或军队批准开办的在职大专、本科学历教育,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于2013年1月1日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现役士官,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学费补助。

        《通知》规定,士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应当按照不低于学费50%的标准给予补助,同一学历层次的教育原则上给予一次补助。各级应当结合实际尽可能提高补助标准,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学费报销比例确定,有条件的可予以全额补助。所需经费采取正常经费供应与专项经费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予以保障,其中:按照学费50%补助所需的经费由总部专项安排,其余部分由团级以上单位筹措安排。

        《通知》指出,建立士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费补助制度,是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、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充分体现了军委首长对广大士官的关心和厚爱。各级要把开展在职学历教育作为提高士官岗位任职能力的重要途径,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安排士官在职学习;要加大士官培训经费投入力度,进一步调动广大士官参加在职学习、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,不断提高履行职责使命的能力素质。

        武警部队可根据本《通知》规定,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,所需经费按现行保障渠道解决。

    标签:

    学历教育         网络教育         本科教育        
    走进知金| 网站地图| 广告与合作| 联系我们| 诚聘英才| 学籍查询| 学历查询| 学历认证| 网络教育专升本
    知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:400-818-0011 传真:010-63174439
  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9号理工科技大厦705室
    京ICP备14053618号-4 京公网备11010802010607   

   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文化市场举报热线